转发国家开放大学关于调整法学本科专业
毕业证书盖章单位的通知
各电大分校、学院、工作站:
现将国家开放大学《关于调整法学本科专业毕业证书盖章单位的通知》(国开教函〔2018〕17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福建广播电视大学
2018年7月12日
福建开放大学教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