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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期末考试巡查员选派工作和召开培训会议的通知
2018-12-06 09:24  

各部门、学院,各电大分校:

本学期期末纸质考试定于2019年1月5日—7日进行。为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,本学年将继续对全省考点实行省电大各部门分地区巡视把关的机制,请有关部门和各分校配合做好此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派巡查员有关要求

校内有关部门和有关分校要选派政治素质高、责任心强、身体健康,有工作经验的在职干部和教师参加巡查工作。即原则上选派的干部、教师要求具有科级及以上职务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且有一年以上电大工作经历;或是具有三年以上电大工作经历的干部、教师(派出人数见附件1)。请各分校填写好分校派出巡查员上报表(见附件2),并于2018年12月26日前报省电大教务处,电子版传送至周建成QQ:563927058。

二、培训时间与地点

(一)报到时间与地点:2019年1月2日,教务处考务科,地址:桂山校区图书综合楼403室;

(二)培训时间与地点:2019年1月3日下午3:00,培训地点:桂山校区博厚楼会议厅;

(三)各巡查员于2019年1月4日到达考点参加考点监考培训会议。

三、经费开支

分校选派的巡查员,省校按每人1000元标准补贴给基层派出单位,派出单位应开具财政监制的收款票据(票据名目注明:巡查费;票据要盖派出单位财务公章、转账户名和账号、机打电子票号),由巡查员交省校教务处郑茜老师,联系电话:0591-88619085(请勿使用快递邮寄),省校按规定转账。巡查员差旅费回派出单位报销。

附件:1.省校及各分校派出人数表

2.分校派出巡查员上报表

福建广播电视大学

2018年12月5日

附件【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期末考试巡查员选派工作和召开培训会议的通知( 闽电大教2018、48号)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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