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部、学院:
根据国开教〔2017〕16号文件精神,总部每学期对已达8年学籍有效期且未毕业的学生做清理,特殊情况的,可以延长学籍并在一年内毕业。现将本学期申报学籍延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各分部、教学点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遵照执行。
一,需要各分部上报学籍延期名单,具体规则如下:
1.2011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已于2019年春季(2019年7月)满8年,可以申请将学籍延长到2020年春季,最晚可以申请参加2020年7月份批次的毕业审核。
2.已满9年,即2010年秋季入学的学生,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学籍延期年限,不做延迟申报。
3.2011年春季入学的学生已于上学期做了学籍延期和学籍清理,不再接收补报。
二、请各分校、教学点把2011年秋季入学且需要延期的名单填报到qq群“新学籍管理”群腾讯共享文档“11秋季入学学生申请学籍延期名单”中,并把相应的申请学籍延期报告word版发送至“新学籍管理”qq群(或私信发给学籍科朱敏敏)。
三、特别说明:
1、2011年秋季需要延期的学生只补报这一次,未申请延期的按文件精神在教务系统和学信网做学籍清理。
2、本学期申报学籍延期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,请各分校、教学点在截止日期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学籍科朱敏敏处,逾 期将不予处理。
联系电话:0591-87854590
福建电大教务处学籍科
2019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