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,各市县开(电)大:
毕业证书是学生获取学历的证据,学生遗失后,不再补发。如学生提出申请,可办理毕业证明书,毕业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毕业证明书由国开出具。为做好办理毕业证明书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时间
5月26日-31日
二、注意事项
1.所有材料须由分校统一汇总提交。其中纸质汇总表必须经手人签字,并加盖学籍主管部门公章。
2.二寸蓝底证件照片:①纸质照片务必裁切掉周围多余白边。照片背面标注该生姓名。②电子照片须与纸质照片同版。以JPG格式提交,以“证书编号+姓名”命名,照片大小40KB以内,像素要求480*640。
3.邮寄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明德楼学籍科1202,学籍科收。
请注意提交规范的材料。具体要求见附件。
教务处
2022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