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学院,各电大分校及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《关于支持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展学分银行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职成〔2017〕57号文)的要求,更好地实现学分银行建设目标,建立学习者个人终身学习档案、构建面向全省终身教育学习者的学习成果认证、管理与服务体系,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决定开展首批学分银行试点单位建设工作,探索“学分银行”制度建设的途径、方式和运行机制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试点单位职责
1.积极开展学分银行相关课题研究。
2.在试点单位的基础上,逐步建立学分银行分中心的运行模式和运行机制。
3.开展“中职-电大直通车”试点;对接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、非学历培训及其它地方特色终身学习项目,探索终身学习成果认证、积累和终身学习激励机制。
4.做好学习成果档案库建设,存储个人信息、学习经历、学习成果等信息,开展学习成果积累、认证与转换试点工作。
5.协助省电大完善与优化认证转换制度与管理服务制度,构建学分银行管理、运行与服务体系。
6.协助省电大开展终身学习数据采样与分析工作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申报单位具备对学分银行概念和运行机制的深刻认识,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,对试点工作有切实可行的思路和可对接、可落地的项目,高度重视学分银行试点工作。
2.依据学分银行试点单位建设需要,配备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试点建设,在场所、设备和经费方面有相应的保障。
三、申报要求与办法
1.申报单位向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提出申请并提交《福建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试点单位申报表》(见附件)。申报表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fyh@fjrtvu.edu.cn,纸质版寄送至通讯地址。
2.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。
3.申报评审工作将于2018年6月上旬开展,省电大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并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确定首批试点单位。6月下旬将为首批试点单位授牌。
四、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分银行办公室联系方式
1.联系电话:刘朝宗 电话:0591-88619096
谢韵佳 电话:0591-87852214
2.Email: xfyh@fjrtvu.edu.cn
3.学分银行工作QQ群:462901597
4.通讯地址: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1401学分银行办公室
福建广播电视大学
2018年5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