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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首批福建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试点单位的通知
2018-05-07 10:42  

各部门、学院,各电大分校及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《关于支持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展学分银行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职成〔2017〕57号文)的要求,更好地实现学分银行建设目标,建立学习者个人终身学习档案、构建面向全省终身教育学习者的学习成果认证、管理与服务体系,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决定开展首批学分银行试点单位建设工作,探索“学分银行”制度建设的途径、方式和运行机制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试点单位职责

1.积极开展学分银行相关课题研究。

2.在试点单位的基础上,逐步建立学分银行分中心的运行模式和运行机制。

3.开展“中职-电大直通车”试点;对接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、非学历培训及其它地方特色终身学习项目,探索终身学习成果认证、积累和终身学习激励机制。

4.做好学习成果档案库建设,存储个人信息、学习经历、学习成果等信息,开展学习成果积累、认证与转换试点工作。

5.协助省电大完善与优化认证转换制度与管理服务制度,构建学分银行管理、运行与服务体系。

6.协助省电大开展终身学习数据采样与分析工作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申报单位具备对学分银行概念和运行机制的深刻认识,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,对试点工作有切实可行的思路和可对接、可落地的项目,高度重视学分银行试点工作。

2.依据学分银行试点单位建设需要,配备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试点建设,在场所、设备和经费方面有相应的保障。

三、申报要求与办法

1.申报单位向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提出申请并提交《福建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试点单位申报表》(见附件)。申报表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fyh@fjrtvu.edu.cn,纸质版寄送至通讯地址。

2.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。

3.申报评审工作将于2018年6月上旬开展,省电大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并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确定首批试点单位。6月下旬将为首批试点单位授牌。

四、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分银行办公室联系方式

1.联系电话:刘朝宗 电话:0591-88619096

谢韵佳 电话:0591-87852214

2.Email: xfyh@fjrtvu.edu.cn

3.学分银行工作QQ群:462901597

4.通讯地址: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1401学分银行办公室

福建广播电视大学

2018年5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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